各年级、专业、辅导员:
为了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下达2018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控制数和资助清算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8]92号)、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年国家资助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2018年国家资助金评审工作,学院成立资助金评审小组。
组长:陈宣君、王爽
成员:所有辅导员
资助金评审小组设置评审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周德顺
办公室成员:康丽、袁小琴、陈虹旭
二、资助对象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正常在校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正常在校学生。
三、评选名额及条件
1.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2.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各年级、专业、辅导员要在9月27日通过网络或现场的形式发布通知,广泛宣传。
2.学生本人于2018年9月29日12点前向辅导员递交纸质申请书和申请表,并在学工系统完成相应的网上申请(申请理由与纸质版相同)。
3.各班级选举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为主要成员,6名班级其他成员为组员的资助金班级9人民主评议小组(人数少于20人的班级可少于9人,但评议小组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35%)。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必须通过网络进行公示一天。评议小组在2018年9月30日12点前完成本班资助金的评议工作,并撰写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记录包括:评议小组产生过程、评议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详细评议过程、评议结果,以及评议成员对评议结果的确认签名)。其评议情况说明和拟享受资助金名单应于9月30日12点开始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
4.公示无异议后,在2018年10月10日前分类别将拟受资助金汇总表(电子版)、学生本人申请书及学生填写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班级民主评议记录,以辅导员为单位上报学院评审办公室。
5.辅导员在2018年10月10日前完成学生工作系统中的审核。
6.学院资助金评审小组,负责对上报的拟享受资助金学生名单进行审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四、评审要求
1.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严格按照国家资助金评选办法和评审要求进行评议工作;
2.辅导员可以根据所带各班级的情况,将资助金名额合理分配到各班级;
3.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上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顺序并参照贫困生库等级顺序进行评定(在班级内不能出现A同学的综合测评排名比B同学低,且A的贫困程度也没有B贫困,最终A获得的励志奖学金而B没有获得的情况);助学金按照贫困生库等级顺序并参照上学年综合测评排名顺序进行评定(在贫困相仿的情况下才参考综测排名);综合测评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学业成绩、品行素质、拓展性素质、文体素质、奖惩分得分高低评定;
4.对满足评选条件的重庆市建卡贫困户学生原则上评定助学金二等及以上资助金;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ㄖ厍焓械捅!⒘憔鸵怠⒐虏小⑴┐逄乩Ь戎┭彝プ优Ы穑渌∈型嘌墒实辈握罩厍焓兄葱校�
6.申请资助金的学生不得使用高价电子产品(个别专业要求配备的专业设备除外),不得穿戴金银等贵重首饰、手表、名牌服饰,不得将所得资助款项用于旅游、请客吃喝等娱乐享受,凡发现以上情况,上报学校资助中心,收回所得资助款项用于其他学生资助;
7.资助金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二级学院进行监督、审查;
8.在评审过程中有不符合条件者,弄虚作假者,或者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下一学年度综合测评诚信分计0分,并将追究相关辅导员责任;
9.根据我校学生手册考试相关要求,2018年学生手册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其2018年国家资助金评选资格;
10.资助金评定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各辅导员可向学院评审小组请示后再进行评审。
五、工作要求
1.各班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明示、暗示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或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行贿、受贿行为。
2.各班级要严格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进行,逾期后果自负,各种申请表按表格填写要求认真填写。
3.上报材料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国家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班级民主评议记录纸质版一份。
4.电子版《国家奖助学金汇总表》,里面有3个子表,要求各辅导员仔细填写、认真复核,尤其是学生的学号、姓名、身份证号。
5.本次资助金评审办公室开通线上咨询服务,学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经管服务。学生在公众号的你问我答栏目中通过资助在线可进行线上咨询及投诉,或通过邮箱咨询cdckjgfw@aliyun.com
(公众号二维码)
联系人:康丽 资助金评审办公室:六教403-1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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