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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公务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1 15:24:38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公务车改革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遵照节能减排、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体要求,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在切实保证学校正常教学行政秩序的情况下,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不设校领导专职司机岗位。在保障校领导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的情况下,不再专门配置专职司机岗位,校领导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由学校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为保证校领导正常履职,每周在班车运行外办公室另派一辆车负责接送校领导。

二、控制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在一般情况下,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的原则,鼓励公务出行利用学校班车或公共交通服务,公务出行采用社会化、市场化方式提供公务车。公务出行人员凭出差文件或事由及发票按照学校财务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公务出行费用。

三、公务车辆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或三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确因公务需派车出行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派车(200公里以上原则上不派车)。为保证机要、突发、紧急(公共交通不能及时满足公务要求等)等公务出行用车,须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到位。

四、切实保障学校班车运行。根据教学行政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学校班车予以保留,切实保障学校教学行政工作正常运转。

五、加强舆论引导,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探索建立符合我校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的重大改革举措。各部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解释工作,宣传处要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学校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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