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大学生医保的缴费金额是多少?
答
2022-2023学年度缴费标准是普通同学一档320元/学年·人,二档695元/学年·人;民政救助对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缴费标准为:一档96元/学年·人,二档375元/学年·人。
问
参保大学生享受待遇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
大学生医保的保障期为参保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一学年一参保)。自2023年起,毕业后未及时就业参保职工医保的毕业生自动延期到当年12月31日。
保障范围:门诊包括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无三方责任的意外伤以及(校医院就医)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有三方责任的外伤病人不在此列)。
问
门诊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包括哪些?
答
门诊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糖尿病1型、2型;冠心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结核病;风湿性心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乙肝;甲亢;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门诊重大疾病包括:血友病;地中海贫血(中、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非小细胞肺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儿童白血病;胃肠间质瘤;慢性髓性白血病;苯丙酮尿症;阿尔茨海默病。
问
哪些门诊意外伤害可以报销?
答
大学生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意外伤害情形,其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0元。
问
学生参保后如何就医、报销?
答
1.门诊医疗报销:①校内医院:凭医保电子凭证或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报销;②校外医院:校外普通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因呼吸道异物、骨折、关节脱位三种意外伤害门诊到永川区医疗保障局报销;
2.住院医疗报销:①重庆市内就医。大学生原则上应在本校校医院就医,凭医保电子凭证或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报销。参保学生经校医院同意,也可在市内其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实时结算报销;②重庆市外就医。参保学生到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需事先备案。备案方式包括电话:023-49838741(工作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重庆医保”APP、“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参保学生到四川省就医可不备案。参保学生在重庆市外住院时,可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凭就医票据、费用总清单、病历等资料到永川区医疗保障局报销,也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在纳入全国异地住院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实时结算报销。
问
医保待遇,报销标准?
答
问
参保学生在重庆市外医院的住院医疗费报销需提交哪些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报销资料上交时限?
答
①住院发票原件:报销联或收据联(加盖医院鲜章),或电子发票(直接打印,不用鲜章);②住院费用清单汇总表(加盖医院鲜章);③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鲜章):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手术(或分娩)记录(骨折内固定手术病人需复印钢板等材料合格证);④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无社保卡者可提供身份证);⑤《重庆市永川区医保病人外伤登记表》(只要求外伤病人提供);⑥住院分娩需提供准生证复印件。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受理地点: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报销资料上交时限:在校大学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异地住院报销费用,尽量在当年完成报销手续,逾期过久可能影响报销。
问
特殊疾病门诊资格如何办理?
答
流程分成三个部分。
(1)申请:参保学生根据病情向医保经办部门,或者区医保经办部门授权的医疗机构申请,提交近期病历资料。
(2)认定:医保经办部门组织特殊疾病认定专家评审,符合(三) 特殊疾病病种诊断标准的学生,纳入特殊疾病门诊保障范围。评审未通过的,视情况进行体检认定。
(3)发证::纳入特殊疾病门诊保障范围的学生,根据病情选择1-2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特殊疾病门诊定点治疗机构,由医保经办部门制发特殊疾病门诊证,或通过“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展示特殊疾病电子凭证。参保学生凭特殊疾病门诊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
问
门诊慢性疾病和门诊重大疾病患者如何就医?
答
门诊慢性疾病和门诊重大疾病的参保患者,可以在疾病申报认定时,在重庆医保定点医院中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定点医院。通过审批后,门诊就医必须到自己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才能按规定进行报销,非定点医院所产生的费用不属于医保报销之列。每位参保大学生的医保定点医院一经确定,在本参保学年度内不能更改。
问
参保学生在休学后可否享受医保待遇?
答
参保大学生休学期间,按规定缴纳了参保费用的休学者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问
参保大学生在退学后可否享受医保待遇?
答
参保大学生退学后不再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不予退还,但可转入学校当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并享受参保居民待遇。
问
已休学和已患疾病的同学可以办理参保手续吗?
答
可以。休学同学的参保手续参考在校生办理流程;患重大疾病和慢性疾病的同学更应该积极参保,享受医保的互助共济。(建议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的同学参加二档。)
问
缴费成功后在哪里查询缴费记录?
答
参保人可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公开电话进行查询,还可以在各地医疗保障局窗口、税务服务窗口查询。
问
毕业后需要注销大学生医保吗?
答
为不影响毕业学生在其它地方参加医疗保险,毕业学生需在毕业当年9月1日后登录“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大学生终止参保”。如果毕业当年9-12月份未在其它地方参加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待遇将延至当年12月31日,请在次年1月1日后办理“大学生终止参保”。
问
在“重庆税务”公众号上缴费时,遇到问题,交不上怎么办?
答
可在12月14日前自行填写在线表格登记
问题(网址:https://www.wjx.cn/vm/h4sdoYh.aspx)
信息处理好后,辅导员老师会转达处理结果。
问
政策方面,我还有其他问题,该咨询谁?
答
参保登记咨询电话:023-49838743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023-49838741
保费征缴咨询电话:023-4985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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