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科辅导员
11月工作重点
辅导员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为明晰工作要求、当前任务,加强对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的指导与帮助,学生处梳理、总结了《重庆城科辅导员11月工作重点》,供各学院和辅导员参考。
01
思想理论教育
开展“学习二十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班会,做好学生理论学习、主题宣讲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引导和激发广大师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
02
日常事务管理
1.按要求完成新生入学登记表归档工作,做好学生学籍身份复核工作。
2.持续推进学工系统信息化建设,完成学生基本信息采集。
3.开展“争先创优”、单项荣誉奖学金、特等奖学金评选工作。
4.按学校统一要求开设实验实训课程。
03
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
1.持续开展疫情防控主题教育,11月4日(本周五)15:00前提交相关材料。
2.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每日健康监测,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督促全体学生在每日17:00前完成“重庆校园疫情防控”微信小程序健康打卡。
3.按要求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系列活动,增强学生风险防控意识。
4.按时填写在线文档报送在校学生和本学期应返未返学生相关情况。
5.持续做好“一人一档”台账,精准掌握学生基础数据。
04
基层党团组织和班级建设
1.持续组织学生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参学时间为每周一上线起,至每周日下午5点。
2.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并及时录入智慧团建,学院11月6日前录入完毕。
3.持续开展“普法网”学宪法学习。
4.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以“悟党史精神,做有为青年”、“增强消防意识,共建安全校园”、“保护生态环境,践行文明行动”等为主题,积极动员,不断创新,通过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提高影响力, 确保活动效果。
05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1.持续做好2022级新生心理普测补测相关工作。
2.组织心委参加2022级心理委员专题培训。
3.宣传推广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活动及心理服务资源,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活动。
4.持续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学生动态监控工作,每周五按时提交心理动态周报表。
06
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1.各学院至少开展1次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研判分析本学院就业工作形势、进展以及存在的问题,提高学院全员就业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2.至少开展1次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班会,引导毕业生积极主动就业,提升毕业生求职就业能力。
3.详细掌握毕业生就业意愿,建立就业工作台账,分类开展谈心谈话、帮扶指导,鼓励学生尽早就业。
4.主动为2023届毕业生搜集整理专业相关招聘信息并精准推送,鼓励毕业生参加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
5.广泛联系并邀请用人单位,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提供丰富就业岗位,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帮助毕业生充分就业。
6.组织毕业生关注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重庆城科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宣传推送学校举办的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动员毕业生积极参会、投递简历求职应聘。
7.组织部分毕业生参加“宏志助航就业能力专项培训计划”。
8.收集并宣传国家公务员、地方省市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各地选调生等公招考试信息,以及研究生考试等有关内容,开展经验与技能指导。
9.关心关注2022届离校未就业、2023届毕业生签约情况,做好签约指导、审批以及相关跟进服务工作,力争11月就业工作有明显进展。
10.以学院为单位,每周五通过OA系统完成就业工作周报报送。
07
资助工作
1.开展勤工助学岗的培训、实习工作。
2.持续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3.持续进行国家助学金评选。
4.开展新生路费补助评选。
5.统筹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发放。
6.受理临时困难救助申请材料。
7.拟定学生慰问项目。
8.继续推进学生奖助体系建设。
9.更新、填报、审核资助各级系统数据。
08
队伍建设
1.筹划辅导员沙龙活动。
2.开展学生组织的骨干选拔、聘任、培养、激励工作。
3.分管校领导对各二级学院学工工作进行中期检查。
09
国防教育
1.开展2022年应征入伍学费资助工作。
2.开展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资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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