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根据<渝教职成发〔2017〕3号文件>精神,为推动建立“双师”流动兼职制度,扎实做好我院首批人员交流工作。2017年11月2日,人文学院·基础部院长邓士伦,党总支副书记陈星,学生党支部书记晏瑾,交流教师张世梅及学生代表邹松一行前往交流企业重庆砖家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砖家宝公司)实地考察,落实交流教师的工作岗位及职责,洽谈关于我校与砖家宝公司建立校企合作的相关事宜。
首先,砖家公司总经理杨宇培带领我院一行人,对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了参观,杨经理对各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随后,一行来到会议室,杨经理对砖家宝公司的发展现状和主营业务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结合当下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指出了传统法律服务业的弊端,分析了互联网模式下的法律服务企业不可比拟的优势和发展势头。
我院邓士伦院长对杨经理的热情接待表示了感谢,赞扬了砖家宝公司的创新性和前瞻性,对于这种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新模式表示认可。同时,邓院长也向杨经理介绍了我院法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和办学特色等,表达了与砖家宝公司建立校企合作和建立实习基地的意愿。
随后,陈星书记就交流教师张世梅的具体岗位和职责与杨总经理进行了确定,并邀请杨总到我校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开展讲座,为健全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供建议,更好的实现学校与企业的零距离对接,使教师成为理论知识丰富、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让法学专业培养的学生能紧跟新时代步伐。
人文学院.基础部(文/图 邹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