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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教中心计算机协会章程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08 20:40:25

 

第一章总则(试行)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全称为:现教中心计算机协会  
第二条本社团是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或专科生参与构成的全校性、非营利性、非政治性的为学生提供计算机学习交流和服务的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是发展学生对计算机的兴趣爱好,解决学生计算机方面遇到的问题,为本校师生服务。
第四条本社团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指导接受共青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的监督和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指导老师(辛小江)的指导。
 第二章活动范围(试行)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组织本社团成员开展相关交流培训和实践等核心活动;
(二)定期针对学院内学生教师等提供免费现场服务活动;组织筹办有关各种计算机问题的讲座开展校内专项技能比赛活动;
(三)提供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四)联合其他兄弟院校社团开展社团活动。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正式学籍的本、专科生;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自愿加入。
 第七条加入社团的程序是:
(一)规定时间段内提出申请;
(二)进行审核登记程序
(三)正式核准加入。
 第八条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自愿加入、退出自由的权利。
 第九条社团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本社团相关活动。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社团成员退出社团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待社团执行机构核准后方可退出本社团。会员如果一个季度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试行)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社团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1/2以上通过方可执行。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四条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会员大会执行机构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执行机构必须包括:一名主席、技术部、常务各部门下设相应工作组。
(兴趣小组:自愿缴纳会费进行学习的团队,可同时参与其他部门工作事宜。)
第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本社团的主席、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热爱学生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
(四)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五)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本社团主席在各部门负责人中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处理协调本社团的日常工作;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按时参加共青团重庆团委及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相关会议,并向社团执行机构传达会议精神,主持完成会议相关任务和要求。
第十本社团技术部行驶下列职权:
(一)负责实施和指导会员计算机培训工作、给每次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二)配合社团其他执行机构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本社团常务部行使下列职权:
(一)开展本社团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负责社团相关活动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负责本社团日常工作经费的报销和其他相关的财务工作。
(四)负责历次核心活动的全程策划工作、实施和指导工作;(五)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度工作计划;
)负责本社团相关文件材料和档案的保存管理;
)负责本社团成员的效绩考核;
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社团内部人事任用与调迁工作;
对经费支持单位及赞助商负责;
)负责与其他各组织机构的联络工作;
十一组织本社团成员开展与其他社团的交流活动。
十二)负责历次活动的信息反馈与评测。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试行)
第二十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上级部门、指导单位的经费支持;
(二)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所得的正当赞助;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本社团所得全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共青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共青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试行)
二十七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二十八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现代教育中心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处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试行)
二十九社团终止程序:
(一)本社团由于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意见;
(二)本社团终止意见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共青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和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三)本社团经共青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三十本社团终止前,须在共青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规定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其他活动。
第三十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共青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则(试行)
第三十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本章程自共青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现代教育中心计算机爱好者协会
                                     二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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