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学院特困学生的生活问题,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并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根据《渝财政(2011)232号肺募脱!豆赜�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助评定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制订本评定细则。
一、伙食补助对象:伙食补助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本专科学生中的特困学生;
二、伙食补助比例:伙食补助比例为在院正式注册本专科学生总人数的23.3%;
三、伙食补助标准: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 60元,补助期限5个月,共计300元
四、伙食补助评审规程
1、由政治辅导员召集班会,学习伙食补助评定有关文件;
2、学生个人提出伙食补助申请;
3、各班级民主推荐产生伙食补助评定小组(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学生代表两名组成);
4、班级伙食补助评定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和认真审查学生个人申请基础上进行;
5、班级伙食补助评定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严格程序、严格条件初步确定获伙食补助学生名单;
6、公示伙食补助评定结果,并收集全班学生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正,并向全班通告;
7、伙食补助初评无误情况下,由辅导员和班长签署意见报院食补助评定小组;
8、院伙食补助评定小组严格按照伙食补助评定条例和规程逐人、逐项、逐条落实后对初评结果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三天);
9、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汇总报学生处;
10、辅导员在组织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评出困难学生。
五、完成时间:要求各年级在12月9日前完成,公示3天,于为12月12日上报学生处,
六、本细则自发出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院伙食补助评定小组名单
2011年11月30日
土木工程学院伙食补助评定小组名单
组长:诸海磊
副组长:李平诗、金杰
组员:马健、林立、敖莹莹、龚艺、刘云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