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保证发展党员质量,通过入党积极分子个人申请、支部推优、结合拟发展对象答辩等方式,人文学院党总支,学生一、二、三支部讨论研究决定,拟确定曹微等26位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备案同学)为拟发展对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拟发展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3年5月17日-5月19日)。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实名向人文学院党建办公室109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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