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我校本科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开展2015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
二、推荐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在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出体现我校专业培养水平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若各二级学院符合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低于学校分配指标数,以实际推荐名额为准,严禁简单完成任务、凑数的评选行为。
(二)凡推荐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应达到优秀等级。
三、评选标准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原则标准如下:
1、设计类
按期圆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任务。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设计说明书完备,设计方案较为科学,计算、实验分析严密、正确,结论合理,数据可靠。艺术类设计版面及其它相应表现手段完整、规范,整体制作效果好。
整个设计过程充分体现出作者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动手能力。答辩时概念清楚,思维清晰,能正确回答问题。毕业设计创作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
2、论文类
按期圆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任务。选题新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立论正确,观点新颖,结构合理,内容充实,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思路清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重点突出,资料翔实,语言流畅,结论正确合理,格式规范。
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外文资料翻译通顺正确,毕业论文创作全过程的信息化水平较高。答辩时概念清楚,语言表达准确,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评优名额和办法
(一)学校根据当年毕业生人数和专业结构情况,确定评优比例(原则上各学院拟推荐人数不超过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见附件1。
(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学院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向学院提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提名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讨论评审,择优推荐。
(三)各二级学院在2015年6月15日前,须向教务处质量科(第二行政楼205办公室)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四)教务处收齐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材料后,进行核查、评定,并上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四、表彰奖励办法
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五、附则
本通知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各二级学院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拟推荐人数分配表
2、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特此通知
联系人:喻雪 联系电话:13527307530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优秀 本科生 论文 通知
教务处 2015年6月9日
附件1:
各二级学院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拟推荐人数分配表
|
学院名称 |
本科毕业人数 |
拟推荐人数(5%) |
|
电气信息学院 |
308 |
15 |
|
建筑管理学院 |
1543 |
77 |
|
建筑学院 |
246 |
12 |
|
经济管理学院 |
902 |
45 |
|
人文学院 |
180 |
9 |
|
土木工程学院 |
856 |
42 |
|
艺术设计学院 |
525 |
26 |
|
合计 |
4560 |
226 |
Copyright ©2005-2011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