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2016届建筑学专业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解决各类建筑设计的综合能力,由本系取得毕业设计资格的教师,组成本届建筑学专业毕业设计指导小组。本届毕业生设计分组依据指导老师提供的10个设计题目,由学生自由选择报名,最终根据建筑系毕业设计指导小组进行部分调整,确定每个小组的学生及指导老师。本届毕业设计分10个毕业小组,每组由指导教师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毕业设计工作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为:
主 任:周毅
副主任:金杰、唐海艳、张念、吴涛
成 员:建筑教研室全体教师、风景园林教研室部分教师
2.2016届毕业生情况
2016届建筑学专业毕业设计(含毕业实习2周)时间为 1 – 15周:
2016年2月29 日至 2016年6月7日。
2011级建筑学专业共有8个毕业班(共计242人):
建筑学 1-8(242人)
3.毕业设计选题
2015年11月10日征集毕业设计课题。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选题和审题,并组织毕业设计任务书的审查,学院抽查。承担2014届毕业设计任务的指导教师,准备毕业设计课题,填写毕业设计任务书,于2015年11月15日之前汇总到各专业教研室。
毕业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课题内容、深度及知识覆盖面符合教学要求,全面完成工程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要求明确每个学生单独完成的任务,确保工作任务饱满。
2015年11月15日至2015年11月19日,各专业教研室对毕业设计题目进行审议,审查毕业设计任务书,教研室负责人签字负责。
2015年12月8日前,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将毕业设计任务书书面材料交学院教务办办公室,同时上报毕业设计情况统计表。
毕业设计课题一经确认备案,不得随意变更。需要更改者必要履行手续。
4.布置毕业设计任务
各专业教研室应及早做好学生分组,安排指导教师,召开学生动员会等工作。
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生选题、指导教师任务书填写。
2015年12月16日以前,完成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的审查工作,将任务书下发至学生。
2016年3月22日前,指导学生填写并收取开题报告。
5.毕业设计初期检查
2016年3月15日— 3月22日进行毕业设计初期检查。教研室组织检查教师、学生和毕业设计的各项条件落实情况,将材料汇总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6.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2016年4月上旬进行中期检查。检查毕业设计的进度、质量。各专业教研室组织检查、学院学生口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设计纪律、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采取开座谈会和个别检查的方式。各专业教研室将中期检查自查情况、检查总结报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设计纪律,对严重违反毕业设计纪律的学生,给予推迟答辩处理。
7.毕业设计进程
2016年3月14日至5月8日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
2016年5月16日前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2016年5月11日前,指导教师务必完成毕业设计成果的审阅批改工作。
2016年5月12日至15日由教研室组织交叉审阅学生毕业设计成果,确定学生是否具备答辩资格。
2016年5月16日上午前将毕业设计成果返回学生,准备答辩。
8. 毕业设计后期检查
2016年4月下旬开始进行毕业设计后期检查,由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学院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学生毕业设计完成情况。初步确定学生的答辩资格。
9.毕业设计答辩及毕业设计成绩评定
2016年5月12日至5月31日 完成下列工作:
指导教师评语
交叉评阅人评阅意见及成绩
毕业设计答辩
成绩评定
成绩汇总
确定优秀论文(设计)推荐名单
全部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毕业设计论文以及优秀论文(设计)推荐名单于2014年6月2日前报送学院。
10.毕业设计审查
2016年6月2日至7日组织学院专家组抽查论文,最终确认并提交毕业设计成绩,确定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
2016年6月15日前,各专业教研室进行毕业设计工作总结,完成毕业设计基本情况的统计,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学院,完成毕业设计文件归档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将另行通知。
建筑学院建筑学教研室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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