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管理学院辅导员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只“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结合建筑管理学院学生工作特点,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辅导员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工作精神,主动贴近学生学习生活,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合理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体履行下列岗位职责:
(一)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积极向学院、学校反映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1、及时了解学生开学返校情况,掌握未按时返校学生信息以及其他学生思想动态;
2、掌握学生假期返乡情况,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关注学生思想动态;
3、深入学生,通过调查、访谈等各种方式,不断完善学习困难、经济困难以及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动态信息库,每月谈话不少于30人,并做好谈话记录。
4、为进一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与沟通,辅导员应与学生家长进行电话家访,每月至少与10位学生家长进行电话交流,并做好电话家访记录。
(二)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教育,检查和纠正各种违纪行为,积极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学生突发事件,妥善进行初步处理,并及时上报学院、学校,引导学生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树立良好学风、校风;
1、在学生中定期组织开展文明行为讨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基础文明素质修养;
2、每天至少查1次课,了解学生到课情况、上课秩序以及听课效果,认真完成学院每周三进行的党支部集中查课,并做好记录;学生考试期间,应主动到考场巡视,检查监督学生考场纪律;
3、辅导员每学期应和各班科任老师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班上同学学习情况。
4、每周至少检查2次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情况,认真完成每周党支部集中查寝,做好相应记录;
5、每周召开1次主要学生干部会议,了解班级情况,传达、布置学院相关工作;每月至少组织召开2次所负责年级的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学习、生活、思想道德的教育和引导;
6、根据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安排和要求,每学期初提交工作计划,每学期末提交本学期的工作总结;
7、按时参加学院的学生工作例会,汇报、交流所负责年级的学生工作,包括学生的学习生活状态、日常行为管理、特殊群体学生情况等。
(三)根据学院和学校有关方面要求,协助学院团委、学生会有关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就学生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通报、研究、处理,并翔实记录会议内容;
(四)在学院和学校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包括党建教育、基础文明与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与团体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学生素质提升的平台。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年级活动,及时宣传总结;
(五)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各类评优及学生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评定、申报工作,有关学生工作的资料统计和档案工作;
(六)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七)协助学院做好招生宣传和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
(八)入住学校统一安排的所在学院、年级学生宿舍,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学生生活区查寝;
(十)加强对学生工作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每学期深入学习一本学生工作相关书籍,并认真做好心得体会交流。
(十一)积极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每周按时上报要求材料,每月按时上交存档材料,并协助完成辅导员月考核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由建筑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管理学院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