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继续教育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2019年下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30 16:46:02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关于2019年自考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的通知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19年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将于2019年10月23-11月1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进行,具体要求如下(以下要求仅适用于主考学校是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的毕业生,报考其他主考学校的毕业生请以各主考学校继教院官网通知为准):

一、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能较好地掌握本专业规定的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核准予毕业;

3.通过重庆市学位主管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生课程平均成绩在65分及以上;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6.在校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的处分;

7.考试无违纪作弊记录。

二、申报时间

请我校符合申报学士学位的同学按要求准备材料,于2019年10月23-11月18日(周末、节假日除外)到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实附一103)交材料,可委托他人代交。

三、需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内(我校学位申请每年申请一次,均在每年上半年申请,今年特增加下半年申请一次),符合条件者可向学校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申请,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学士学位申请登记表(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贴上照片)附件下载;

2.自考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并查验原件;

3.重庆市学位英语合格成绩及编(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不能代替学位英语,未合格者不能申请,2019年学位英语考试的同学请下载附件查询,2018年参加学位英语考试的同学请到办公室查询);

4.自考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由学生自己提供,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成绩单原件在领取毕业证发的自考档案袋里,由档案保存单位盖鲜章,例如若档案在人才交流市场由该单位盖鲜章);

5.身份证、自考准考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复印到一张A4纸上);

6.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须与毕业证照片一致(学信网上的毕业证照片),提供纸质照片2张及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命名为张三 + 513132199210121028(本人身份证号).jpg),纸质照片为小2寸照片,请在提交申报学位材料之时现场提交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申请学位所需电子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者,将无法完成学位信息网上报送工作,自行承担责任。

7. 申请审核、办理工本费用:300元/人。

 资料提交地址: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实附一103办公室

 联系电话:15223034402        联系人:陈老师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2019年10月23日   

申请学士学位登记表.doc

重大城科-2019学位英语考试成绩.xlsx

注:2021年6月16日发布

—分享—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

邮编:402167

电话:023-49481068

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三教102

招生热线:023-65112864/3/1
     023-61133880/1/2/3/5/6/7/9

移动座机:15111812616 18883212616

  • 学校微博

  • 学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