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教务处文件
教务处 〔2017〕24号
|
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进程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第一阶段已完成,现进入初稿阶段。教务处将针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现阶段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前期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答辩等各项工作进行抽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阶段性总结
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条例(试行)》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流程中前期准备、申请及选题、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请各二级学院针对前期各阶段工作内容、具体实施过程、工作完成情况、教师指导情况、学生完成质量等做出总结。并于2017年4月12日18:00前将院长签字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同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第二行政楼210室)孙德龙老师处,电话:15802395406。
二、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
为进一步确保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而有序进行,教务处即日起将组织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抽查内容除现阶段工作外,还包括前期已完成的各项工作记录。
具体内容如下:
1. 各学院阶段性总结报告包括:选题审核阶段,任务书填写、审核、下发,开题报告提交、开题答辩,选题改动情况原因分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等。
2.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体进度、分专业进度完成情况、抽查学生个人毕业设计(论文)(重点检查参加实习学生毕业设计完成情况)。
3. 指导教师指导毕业生记录
各学院指导教师对毕业生指导情况记录,分从学院、指导教师、毕业生三方检查。
三、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为督促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答辩工作,严把质量关,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到各答辩现场进行旁听、观摩。请各二级学院拟定好毕业答辩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1、2)。并提前三天将安排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以便我处安排人员分赴各答辩现场。毕业答辩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人。
四、 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时间节点继续完成后续各项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指派1—2人与教务处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跨学院交叉检查。并于4月10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教务处孙德龙处。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3、所有报送教务处的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有二级学院院长签字。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届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安排ù鸨缃淌Ψ肿椋�
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
Copyright ©2005-2011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