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陈露等18名同学休学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超过四周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应予退学”“本人申请退学的应予退学”的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对陈露等18名同学作退学处理。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退学学生名单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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