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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重修(补修)选课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4 16:44:45

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办理学生重修(补修)选课手续,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重修办理对象

2017届毕业班学生外,凡有不及格课程的全校各年级专业学生均可办理。因学籍异动(复学、转学、转专业等)需进行课程补修的同学,参照此方法进行课程补修。

二、重修选课范围

1、重修只能报自己专业计划中有并且至今未通过的课程;

2、只能办理本学期已开设课程的重修选课;

三、办理时间和流程

1、即日起至3月27日23:59前进行网上重修报名;

2、因教学计划变更,导致不能在网上进行重修报名的课程,待学院统一处理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反馈给各辅导员。学生本人在辅导员处核查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选课,补选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根据自己不及格课程在网上进行重修选课(具体选课方法见附件),建议需要重修的同学先查看比自己年级低的同专业同学的课表,再进行填报。。选课后一定要及时查看自己的“选课情况查询”(或者“个人课表查询”),以选课情况查询结果为准。

请注意:若课表上无重修课程,学生将无资格参加期末考试;若错选和漏选,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将无法登载。

四、注意事项

1、办理选课手续后,学生必须按照自己选定课程的教学班上课和参加课程考试,否则造成无法登载成绩情况,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请重修学生认真对待本次选课,于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未办理重修手续但参加考试,学生成绩视为无效;

3、未注册学生没有选修课程资格,本次将不纳入办理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重修选课方法

教务处

                                    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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