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办理学生重修(补修)选课手续,具体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重修办理对象
除2017届毕业班学生外,凡有不及格课程的全校各年级专业学生均可办理。因学籍异动(复学、转学、转专业等)需进行课程补修的同学,参照此方法进行课程补修。
二、重修选课范围
1、重修只能报自己专业计划中有并且至今未通过的课程;
2、只能办理本学期已开设课程的重修选课;
三、办理时间和流程
1、即日起至3月27日23:59前进行网上重修报名;
2、因教学计划变更,导致不能在网上进行重修报名的课程,待学院统一处理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反馈给各辅导员。学生本人在辅导员处核查无误后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选课,补选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根据自己不及格课程在网上进行重修选课(具体选课方法见附件),建议需要重修的同学先查看比自己年级低的同专业同学的课表,再进行填报。。选课后一定要及时查看自己的“选课情况查询”(或者“个人课表查询”),以选课情况查询结果为准。
请注意:若课表上无重修课程,学生将无资格参加期末考试;若错选和漏选,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将无法登载。
四、注意事项
1、办理选课手续后,学生必须按照自己选定课程的教学班上课和参加课程考试,否则造成无法登载成绩情况,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请重修学生认真对待本次选课,于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未办理重修手续但参加考试,学生成绩视为无效;
3、未注册学生没有选修课程资格,本次将不纳入办理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重修选课方法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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