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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毕业生学业结束工作安排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1 10:22:32

校内各有关单位:

毕业生学业结束工作及学生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核发,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事关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就业及社会稳定。为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此项工作。为保证我校2016届毕业生顺利结束学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届毕业生于6月3日(教学周第14周)以前结束全部学业,6月7日前登载完所有的成绩。

二、证书要求

1.学院及专业名称:学院的名称按全称填写,不得简称。专业的名称要按当年招生时的全称填写,不得简称。

2.入学时间:按学生的实际入学时间记载。

3.毕业时间:二○一六年六月。

4.获得证件名称栏:记载“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编号。

5.照片要求:统一采用电子注册的照片即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2寸)、成绩单(打印1寸)等。

三、成绩记载和打印

1.课程及成绩要求:各学期所学课程名称,按教学执行计划全称记载,不得简称。考试成绩按百分制、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载。

2.成绩单打印:必修课成绩全部打印,人文素质选修课成绩按获得学分打印。

四、毕业生学分审查

5月13日17:00前,对本次毕业生学分按学生获得学分进行毕业资格初审,各二级学院依照各专业培养计划的最低毕业学分逐项审查,包括最低必修课学分,最低专业选修课学分,人文素质选修课学分等。

五、学籍、学生基本信息清理工作

1.各学院在5月27日17:00前清理完毕今年毕业的学生学籍(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升级、留(降)级、退学等),避免遗留问题。

2.对学生的身份证号、性别、姓名等基本信息再次清理。毕业后身份证号、性别、姓名有误者,不再予更改。

六、毕业生资格审查

各二级学院于6月9日12:00前对应届毕业生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论文、学位考试等必要条件是否合格进行资格初审,教务处汇总初审结果后于6月10日15:00前组织复审。

七、学位授予工作

1.学位授予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2.学位证书编号

为了便于全国计算机联网检索查询和实现防伪检查,学位证书采取全国统一编号,我校学士学位证书编号为十六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级别,学士学位为4;第七至十位数为授予学位的年份;第十一、十二位数为学院代码;最后四位为各学院授位人员的序号。

3.学位资格初审

毕业论文成绩登载完成后,学位分委员对毕业生的政治表现、必修环节、学位考试、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毕业鉴定材料逐项进行核对,并于6月16日10:00前提交《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结)业及授位情况汇总表》(附件1)、《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拟授位名单》(附件2)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拟不予授位名单》(附件3)至学位评定办公室。

4.学位资格复核

学位评定办公室根据初审结果,结合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进行复核并汇总,6月17日10:00前将《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6届毕业生毕业及授位情况汇总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确定最终授位人员名单

6月2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最终确定授位人员名单。

6.毕业典礼及授位仪式

6月21日举行毕业典礼及授位仪式。

八、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备     注

5月13日17:00前

毕业生学分梳理,确定最终最低毕业学分

5月27日17:00前

进行成绩、学籍、学生基本信息清理,不留遗留问题

6月3日前

结束全部学业

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6月7日23:59前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载

成绩比例应符合规定

6月10日17:00前

上报往届补授学位名单及材料

1、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需附上留校察看解除文件

2、 填写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及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所在单位证明

6月14日9:00前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打印并审核毕业成绩大表

6月16日10:00前

各二级学院召开分学位委员会,并向校学位委员会提交授位名单

6月17日18:00前

打印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

6月20日9::00

召开学位委员会,确定最终授位名单

6月20日18:00前

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盖章

6月21日

学院到教务处领取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

6月21日12:00后

毕业典礼及授位仪式,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

6月25日

毕业数据上传数据至教育部

6月30日

学位数据上传数据至教育部

7月2日

遗留问题处理并报教育部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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