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修订版的通知
各学院、处、部、室、中心、图书馆: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修订版,在征求学校各二级单位、法律顾问意见的基础上,现已经校长办公会通过,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学习和贯彻落实《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并宣传到每一个人,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按要求严格执行。
附件: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