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严禁学生夜间晚归、酗酒、打架斗殴和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通知(初稿)
各二级学院、各学生班级,全体同学:
开学以来,少数学生校外酗酒夜间晚归,还先后发生了学生酗酒后深度昏迷、打架斗殴造成学生受伤和学生在寝室里使用违章电器引发火灾等事件,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在校内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学校在调查和了解事情经过的基础上,已经或者正在对相关学生按照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严肃校纪、校风,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特重申以下规定:
1、学生早上6:00至晚上23:00间正常进出校园,23:00后进入校区视为晚归,23:00后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校区。一学期超过3次晚归者,将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学院将于近期启动校园大门门禁系统,凡在23:00以后返校的学生必须通过刷一卡通方能进入校园,保安有权对晚归学生进入询问,学生必须给予积极配合。不配合保安检查,无理取闹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提倡学生举止文明,禁止打架斗殴和酗酒等行为。对打架斗殴、酗酒者分别按照《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第九条、第二十四条严肃处理,对酗酒后参加打架斗殴的从重处理。
4、禁止在学生寝室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劣质插线板。因使用违章电器或者私拉乱接电线等原因引发火警、火灾,学院将根据损失情况和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处分。
5、由学院保卫处、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组成学生夜间晚归和酗酒现象联合检查组,不定期检查学生夜间晚归和酗酒情况。由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学院学生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的学生使用违规电器检查组,不定期进行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学校对查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学生将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希望广大同学们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法纪意识和大局意识,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努力塑造我校学子文明形象,为构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处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保卫处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