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管理学院 > 党团活动

【教工支部大会】经管教工一支部支部大会——重温党章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7 10:21:05

12月25日,经济管理学院教工一支部在柴瑜同志的主持下开展了新党章的学习。

党员章程第一章。党员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享有自己的权利,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认真教育和考察,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其他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有退党的自由。

 

     柴瑜同志主持学习党章2_副本

 

党员章程第二章。坚持党的明主集中制原则,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在必要时刻,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个决定需要即使解决的重大问题,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过失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有上级组织决定,党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做出决定要征求下级意见,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不得擅自做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谢丹同志主持学习党章_副本

 

通过这次学习,全体党员再一次的重温了党章,各党员表示将来要更好的担负起自己的职责,发挥带头作用。

 

                                                 陈彦伊/文、图 柴瑜/指导老师

—分享—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     邮编:402167

Copyright ©2005-2011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