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12:30,电气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于主教111开展第28期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第四讲,由学生第三党支部书记徐晗主讲,主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图1 徐晗老师主讲)
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课上,徐晗老师细致讲解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并通过详细介绍“三会一课”制度,指出党员参与或决定党内事务、表达诉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都是通过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来实现。她进一步谈到,党章关于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是衡量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是党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全面要求,也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因此,全体学员要认真领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
(图2-3 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听课)
通过本次党课,同学们全面、正确地认识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的关系,明确了党员的具体标准,未来将对照党员标准找出自己的差距,明确在哪些方面达到了党员条件,哪些方面还没有达到,找出克服和解决的办法,用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
(电气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王启夏/文 /张娜/图)
Copyright ©2005-2011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