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3月27-29日,我校开展了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本次考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实施,共设置3个评审小组,评审专家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委员担任。
申请考核人员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进行分组考核。考核内容分为试讲以及面试,评审小组专家通过听课、提问、查阅教案等方式从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基本教育素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从考核情况来看,申请考核人员对教育教学理念有深入的思考和体会,课堂教学过程中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时间把握准确,充分展示了各自的教学技能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资格审查的核心环节,是认定教师资格证的第一步,是依法治教,使教师任用走上专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保障。(郭利 文/图 楼彦伟/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