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6月19日上午,我校在第一行政楼101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对2018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进行审议和表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董事长刘学民,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王银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王银峰主持。

会上,王银峰指出,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学位授予工作中,要依法合规,规范管理,坚持导向,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条例不走样,才能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接着教务处副处长何成辉汇报了全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拟授予资格审查情况,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位委员研讨、审查和投票表决等环节,学位评定委员会顺利完成了本次学士学位拟授名单的审核工作,并对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到场委员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同意授予4315位同学学士学位,刘学民宣读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之后,对进一步做好学位教育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在学位授予工作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各二级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要强化审核,切实保证学士学位授予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同时对于未获得学位资格的毕业生,要做好思想工作,保证毕业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 段正巧/文 姚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