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2016年6月20日上午,我校在第一行政楼101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对2016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进行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董事长刘学民,副主任、常务副校长王银峰,副主任、校长助理杨浩出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常务副校长王银峰主持。
会议听取了校长助理杨浩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结业情况以及学士学位拟授予的情况汇报,并对往年的学位授予数据跟今年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和查找原因,希望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的把控,要做到善始善终,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培养质量负责。
常务副校长王银峰指出,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学位授予工作中要依法合规,规范管理,坚持导向,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条例不走样,从而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到场委员对2016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了严格审议和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授予4738位同学学士学位。
学校董事长刘学民宣读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之后,对进一步做好学位教育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在学位授予工作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各二级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要强化审核,切实保证学士学位授予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同时对于未获得学位资格的毕业生,要做好思想工作,保证毕业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 姚韵 文/段正巧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