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建筑管理学院坚持严格的推优标准,遵守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我院“五四”评优活动表彰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优秀团员
十佳团员
五四红旗标兵
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
“青年大学习”学习先锋团
五四红旗团支部
公示时间为3天(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7日),如对此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将异议反映至第五教学楼205-1,过时未提交异议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推荐名单,并向学校报送评选材料。(传媒中心 李美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