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近日,建筑学院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在一教四楼会议室召开了集体学习讨论会,会议由建筑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庞宇主持。
会议首先由庞宇对《意见》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他对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意义、我校教育对外开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以采取的一些方法措施进行了阐述。他指出,我校目前开展的各项对外教育交流活动是符合高校发展的规律,与国家教育方针保持了一致。在今后这类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所有老师应统一思想、共同推动此类工作的长期发展。利用好集团目前在国外众多的教育资源和对外交流平台,鼓励并促使更多更优秀的同学有机会走出去,开拓视野,培养更全面的综合素质。
会上,各参会老师展开热烈讨论并积极发言。杨龙龙老师结合自己暑期在北京学习的所见所闻所感谈到,民办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不足的有效补充,而教育的对外交流活动又是民办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列举了嘉华学院、科德学院走国际化路线的例子,让我们认识到了我校和其他院校目前在这方面的差距。张志伟老师讲到,对外交流不仅仅是要让我们的师生走出去,同时也应该引进更多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来提升我校办学层次。朱贵祥老师在发言中讲到,民办高校应该利用好国家这一方针政策,做好顶层设计和前期准备,制定完善如何选拔参与对外交流师生的各项制度,并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争取国家公派出国学习名额向民办高校适当倾斜,做到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兼顾。刘喆老师结合自己在香港中文大学学习时的感受讲解了如香港中文大学这一类的学校在教学方式、模式以及对外交流活动方面的具体措施。
通过本次学习讨论会,老师们对《意见》内容的学习更深入、了解更充分,也对集团实行的教育对外开放政策有了更深的理解。(王晨/文 刘思彤/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