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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召开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会议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6 09:08:0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争当“四有”好教师,力做学生的引路人,11月14日下午,建筑学院全体教职工在建筑学院会议室召开了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会议,副院长唐海艳主持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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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唐海艳首先向我们传达了2018年9月1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的主要精神,提醒教师时刻牢记“三个牢固树立”,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成为业务精湛、学生喜爱的高素质教师;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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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唐海艳重申了习总书记对“四有”教师的定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这些都是对教师师德的明确要求,要求教师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建立健全教师师德长效机制,当好学生的引路人。

      通过学习,唐海艳希望全体教师能深刻认识到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教育领域的新要求;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努力培养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师风、精湛的业务能力、高超的育人水平;充分发挥教师在教育改革中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做学生爱戴、家长满意、社会称赞的“四有”好老师。 (曾静 文/图 黄迪/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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