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关于转发重庆大学
《关于2008年办理教师资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因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部门进行调整,重庆大学人事处发出《关于2008年办理教师资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学院各相关部门,请参照文件精神,并注意以下事项:
1. 若有教师简历不完整,人事处将会直接通知本人;
2. 电子照片要求和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时提交的照片同底且为彩色;06、07年入职教师均需提交;以部门为单位整理后务必于
请各部门按时完成《通知》要求的工作,以保证学院教师资格证书的顺利办理。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人事处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重庆大学人事处
重大校人〔2008〕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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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办理教师资格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8〕3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市教育委员的有关要求,现就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号审批权”收回教育部,“编号权”收回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我校不再具有“编号权”,只负责录入基本信息,所有教师资格申报要通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启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原系统不再使用,我校2007年新进教师的资格证办理需重新进行。
三、2007年需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已经提供过一次申请材料,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后,对申请教师资格证提交材料做了新的要求,需重新补充以下材料:1.原提交了一寸照片的需重新提供2寸照片一张;2.提交电子照片一张,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扩展名为JPG,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3.部分教师个人简历等信息填写不完整,需重新提供。以上材料请于
四、2009年开始教师资格证办理需通过“重庆市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cq.cn),届时下发正式通知。
联系人:田 辉 谢昭明
联系电话:65102388 E_mail:szb@cqu.edu.cn
人 事 处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教师资格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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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