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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0年全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03 00:00:0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2010年全市


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见》(渝办发〔200972号)精神,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积极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我委决定在全市普通高校遴选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深入推动高校创业教育的开展,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大学生积极进行创业实践,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发展潜力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加快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机制。


二、扶持政策


我委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评选,遴选出优秀的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根据评选标准对创业项目分为三类(一类项目、二类项目、三类项目),分别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运营团队所有成员须是我市普通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原则上应为毕业年级学生,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以放宽至毕业前一年。


(二)申报项目须按照规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实际运作时间在3个月以上。


(三)申报项目须有规范、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和项目运营报告。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项目采取“学生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奖励”的方式进行遴选。所有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均可进行申报,由高校负责审核推荐,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后综合确定扶持项目,分批次发放项目扶持资金。


(二)各高校应积极组织创业大学生申报,于2010111012:00前整理好项目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式4)报送市教委。项目申报材料包括以下7项:《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申请表》、项目商业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团队介绍、项目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营运收支表、项目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各高校需在《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申请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需由项目团队成员签名。


联系人:徐姗姗,电话:63877396  13883196690


五、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考察审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要以此为契机,对本校大学生创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优秀项目给予一定的帮助扶持,帮助学生成功创业。


对申报创业扶持的项目,各高校要进行认真审核和实地考察,对项目运营状况、规范性文件进行核查,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和规范运作。对于弄虚作假获得扶持的申报项目,我委将收回扶持资金,并予以惩罚。


 


附件: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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