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近来,学生公寓违规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情况较为突出,学校拟对学生公寓进行不定时突击性清查。请同学们在3月28日前将所有违章电器先行处置。3月29日起,保卫处、后勤处、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将组织人员进入寝室查处。届时,请同学们予以配合。如遇学生不在寝室或不配合、不开门等情况,楼管将开门进入。检查时,检查人员会携带执法记录仪予以录像,保留证据备查。
对于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学校将予以收缴、暂扣。同时按照《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违纪处理规定》第十一条—(七)“禁止在学生公寓内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毯等违章电器和劣质电器。一经发现,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分;使用违章电器而又拒不整改者,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及(九)“因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私拉乱接电源等原因,造成火警、火灾事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至留校察看处分;由此造成严重损失和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特此公告
保卫处 后勤处 学生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