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关于办理2006级学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放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审批权的通知》和学院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于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初,开展转专业工作,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转专业对象:
1、 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
2、 转入新专业学习更能发挥所长的学生。
二、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 政治表现好,遵守校规校纪。
2、 学习努力,期末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三、 转专业的时间:
1、 有转专业要求的学生须在三月十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出希望转入的专业和理由。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者,申请方为有效。
2、 二级学院审查后,签署意见送教务处。工作小组在二级学院递交的有效申请名单内,依据申请人所在层次及专业的指定期末统考科目的平均成绩按拟转入专业分别排序,提出推荐该专业可调整限额内转专业学生名单。
本科统考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经济数学);其中英语专业统考科目为:大学计算机基础、综合英语;
专科统考科目:基础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经济数学);其中英语专业统考科目为:大学计算机基础、基础英语。
3、 网上公示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及时复核调查,经公示后提交院长会议讨论确定。
4、 教务处按照学院审核同意的名单书面通知相关二级学院,学谠堆г焊嬷救耍油ㄖ蟮窖2莆翊ν昵逖Х驯涓中笞胄碌淖ㄒ笛啊O喙囟堆г河χ甘狙旌媒唤邮中际楣菀笆蔽庑┭瓿山滩牟苟ǜ亩�
5、 低学历层次学生不能申请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文理科一般不能交叉。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二00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