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以下简称“省级招办”)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发展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对考生(考生家长)、社会负责。为满足落榜考生上大学希望,经我校招生委员会与各省级招办协商后,我校将在国庆节日后再(最后)补录本、专科一次,欢迎广大各考生咨询、报名!
一、补录条件
1.凡参加2006年高考上线考生均可报名;
2.重庆考生专科文、理科最底分数线均为300分,本科文史:435分,理工:427分。
二、报名方式
1.参加补录的考生请下载[b]补录申请表[/b]传真至023-65112864;[url]http://www.cqucc.com.cn/upload/other/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自愿补录申请表.doc[/url]
2.重庆市内的考生需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招生办地址:重庆大学A区主楼106室)。
三、补录时间
2006年10月8日
四、补录录取
我校将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统一将已报名考生名单提交各省级招办申请录取;若申请后同意录取的补录报名考生,不得拒绝来我校深造,因录取后不报到造成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
五、补录公布
凡报名参加补录且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电话通知,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六、报到时间
1.凡已被我校补录的考生,来校报到时间为2006年10月8日(之前凡已被我校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在此时间前均可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