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部、室、中心、图书馆:
我院已创办六年,校园环境不断改进,各项教学设施逐步完善。为了展示六年来我院的文化积淀、良好校风学风、办学条件、校园风光和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更新校园网站宣传,将更多的校园新貌新气象呈现给广大师生,同时也为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以及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更好的体现学校“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办校理念。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一次“校园风光”摄影比赛。现将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学院办公室
二、 承办单位:艺术设计学院
三、 参赛人员:全院师生
四、 活动时间:2011.11.15——2011.12.15
五、 作品要求:
1.以我院校园的建筑、自然风光为主题,画面主题鲜明,构图优美,曝光适当;
2.作品拍摄时间以近2年为主,欢迎提供有特色的各种季节校园照片;
3.照片必须为本人拍摄,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4.可以用软件对照片进行裁剪以及色调、曝光等的调整,但禁止对照片的主体内进行容进行增减;
5.提交作品的数量不限;
6.可以是胶片相机或者数码相机拍摄,但参展照片只能提交数码格式,用胶片拍摄的自行扫描处理成数码照片;
7.提供高质量的数码照片,最短边不小于1024像素,最好是原片大小,格式统一为jpg,95%以上压缩率,保留数码照片的exif信息;
8.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承办部门,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六、提交方式:
1.照片名称统一为“专业-姓名-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的格式,比如:“2011级环艺-李小米-秋雨校园-图书馆-20110911.jpg”;
七、作品评选:
由艺术设计学院组织专业老师进行评选,时间2011年12月5日。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设四个奖项:金奖3幅;银奖5幅;铜奖10幅;入选佳作20幅。
九、评选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所有入选的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的活动宣传、大展主题画册、展览以及学校的宣传,所有入选作品,作者均可获得奖品及收藏证书。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