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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09 00:00:00

于开展2009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2010年伊始,为认真做好2009年度年终考核工作,促进我院更快、更稳健地发展,要求学院各单位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年终工作考核。现将年终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原则


1.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正总结出成绩、总结出先进、总结出工作的亮点和存在的不足;


2.        发扬成绩,汲取教训,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        工作总结要求内容详实完整,数据准确,条理清晰,对经验及教训进行分析与提升;


4.        考核结果应真实、准确,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总结出经验与教训。


二、 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含课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


三、 时间安排


1.        20091291225,由各部门组织全体人员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


2.        请各部门于200912281200前将教职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及考核材料报人事处。


四、 考核实施办法


1.           教师考核:由各二级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人事处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师考核管理办法》对全体专职教师进行考核;


2.           辅导员考核:由学生处、二级学院、人事处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3.           行政管理人员、基层员工考核:由各处室、二级学院、人事处,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干部述职管理办法》《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基层员工考评管理办法》对本部门进行考核;


4.           管理干部考核:由各分管领导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干部述职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五、   其它


1.        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教职工,由部门负责人朊闾富埃�


2.        考核为不合格的教职工予以转岗或解聘。


3.        考核材料记入个人档案;


附:《教师年度考核表》


《教师考核测评汇总表》


《辅导员考核表》


《辅导员考核测评汇总表》


《员工考核表》


《员工考核测评汇总表》


《管理干部述职表》


 


注:上述表格请在学院主页-内部办公-办公表格-人事处表格下载


 


请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准时上报考核结果。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人事处


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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