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关于开展2009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2010年伊始,为认真做好2009年度年终考核工作,促进我院更快、更稳健地发展,要求学院各单位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年终工作考核。现将年终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原则
1.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正总结出成绩、总结出先进、总结出工作的亮点和存在的不足;
2. 发扬成绩,汲取教训,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3. 工作总结要求内容详实完整,数据准确,条理清晰,对经验及教训进行分析与提升;
4. 考核结果应真实、准确,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总结出经验与教训。
二、 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含课程负责人、专业负责人)。
三、 时间安排
1.
2. 请各部门于
四、 考核实施办法
1. 教师考核:由各二级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人事处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师考核管理办法》对全体专职教师进行考核;
2. 辅导员考核:由学生处、二级学院、人事处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3. 行政管理人员、基层员工考核:由各处室、二级学院、人事处,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干部述职管理办法》《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基层员工考评管理办法》对本部门进行考核;
4. 管理干部考核:由各分管领导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干部述职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五、 其它
1. 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教职工,由部门负责人朊闾富埃�
2. 考核为不合格的教职工予以转岗或解聘。
3. 考核材料记入个人档案;
附:《教师年度考核表》
《教师考核测评汇总表》
《辅导员考核表》
《辅导员考核测评汇总表》
《员工考核表》
《员工考核测评汇总表》
《管理干部述职表》
注:上述表格请在学院主页-内部办公-办公表格-人事处表格下载
请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准时上报考核结果。
特此通知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