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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用品月度需求表》填报说明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13 00:00:00

《行政办公用品月度需求表》填报说明


1、《行政办公用品月度需求表》适用于学院办公室目前管理、配送的办公用品(如笔、纸、胶水、笔记本、裁纸刀、文件夹、文件袋等)、低值耐用品(如订书机、计算器、办公电话、U盘、移动硬盘等)、办公耗材(如墨粉、墨盒等)的申购填写。


2、原则上每月填报一次,过期推迟到下月申购。填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任何人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填报。


3、填报时,物品名称和数量需填写清楚,否则视为无效。


4、原则上每月需求用品适用于下月使用,如需作特殊处理(如急用等)请在“备注”栏详细标明,否则作为日常需求处理。


5、如有特殊需求,可在《行政办公用品月度需求表》后附文字说明,但文字说明只作为需求表的附件,不能代替需求表。


6、文印室在每月20日提醒各部门提出月度需求,各部门于每月23日前将《行政办公用品月度需求表》交上级(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字确认后交至文印室,由挠∈一阕芎笥�23日交学院办公室统一交由院领导审批(节假日提前)。


7、每月25日学院办公室将审批后的《行政办公用品月度需求表》交文印室,由文印室按需求进行采购。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办公室


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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