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 月份物资需求申请表》填报说明
1. 《 月份物资需求申请表》适用于除院办目前管理、配送的办公用品、耗材以外物资的申购填写。
2. 原则上每月填报一次,填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任何人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填报。
3. 填报时,物资的名称、规格要求、单位、数量和使用地点以及使用时间均须逐一填写清楚,否则视为无效填报。
4. 对于采购数额较大宗的物资、技术含量较高或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可在《 月份物资需求申请表》后另附详细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只作为申请表的附件,不能替代申请表。
5. 各部门将《 月份物资需求申请表》填写后,经部门领导、分管院长签字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提交至后勤保卫处资产管理科。
6. 资产科对需求申请进行对帐核查,注明“内部调拨”、“出库”以及”建议采购”等意见后,于每月21日前将此表提交资管处,资管处填写采购预算金额后须经主管院长审核,每月23日前报院办统一交由院领导审批(节假日提前)。
7. 每月23日院办将审批后的《 月份物资需求申请表》转交资管处进行采买。
8. 申购物资到货后,由后勤保卫处资产科会同资管处、申请部门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资管处
后勤保卫处资产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