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我院学风、校风建设,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励项目:
个人项目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集体项目 文明寝室、优良学风班
二、评选范围:
优秀学生:凡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凡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在参评学年内担任班委、辅导员助理或校团委、学生会,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级以上干部或各行政部门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干部;
优秀毕业生:在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优良学风班:凡我院全日制本⒆ǹ贫昙兑陨希ê昙叮┭嗉叮�
文明寝室:凡我院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寝室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优秀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内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10%,没有旷、补考。无迟到、早退、旷课;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积极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注重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组织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在学生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品德优秀,文明礼貌,讲究公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热心为同学服务,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内无补考科目,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20%;无迟到、早退、旷课、无故夜不归宿等情况。
(三)优秀毕业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2、有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学校,热爱班级,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3、就业意识强,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主动的参与应聘,自主选择用人单位,认真履行就业协议。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学习认真,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任何补考、重修记录。
(四)优良学风班:
1、班委和团支部密切配合,圆满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集体活动中,成绩突出;学风好,上课出勤率高,迟到、旷课率低,课堂纪律好;
3、参评学年内班集体成员累计补考人次低于20%;
4、寝室文明建设优良,无夜不归宿、就寝后在寝室大声喧哗、通宵上网等;
5、无人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五)文明寝室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认真参加班会、社会实践等各项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诚实正直、文明礼貌,注重品德修养,不追求低级趣味、不传阅、传播黄色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努力形成积极进取、严格自律、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热爱劳动、健康活泼的寝室风气。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习成绩优良,全体寝室成员学习风气好,在参评学年内无补考、考试(考查)无违纪作弊行为。
3、严格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学院住宿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无违章用电、扔砸物品、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有损大学生形象行为,无人受纪律处分。
4、卫生值日及清洁大扫除制度健全,保持寝室整洁;个人卫生习惯好,内务卫生检查评比中成绩优秀。
5、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勤俭节约、作风正派、严谨,严格执行一日作息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6、寝室成员积极配合学院各项工作,认真服从学院整体安排。
四、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一)学院发文公布评选办法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评
1、认真组织学习讨论《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德智体综合测评条例》,以及本通知的相关政策要求,明确党的教育方针要求和各项奖励的具体评选条件。
2、辅导员动员及宣传评优细则并与班委一起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提出参评人选。
3、在评议、总结的基础上,参评学生填写相关评优表格,并交由班委或民主评议小组评审后签字。
4、各学院对参评人选进行全面的评估审核并提出最终拟评定名单,主管负责人签字。
(三)各二级学院公示初评结果
(四)各二级学院上报初评结果
(五)学院职能部门组织评审、报学院审核
(六)学院公示评选结果
(七)学院召开大会予以表彰
学生推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含5天)。
五、名额分配
(一)优秀学生的比例控制在所有参评学生的3%以内;
(二)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各班班委、辅导员助理参评人数4%的比例评选;校团委、学生会,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以及各行政部门学生组织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8%;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学年具有参评资格毕业生总数的15%;
(四)优良学风班:土木4,建管5,人文2,经管7,电气1;(共19个)
(五)文明寝室:土木5,建管7,人文4,经管10,电气2(共28个)
以上各类先进在评定中宁缺勿滥。
六、认真做好争先创优先进集体、个人评审材料报送工作
(一)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6日(周三)前将本院争先创优先进集体、个人材料上报学生处。
(二)报送材料
1、争先创优先进集体、个人申请表及材料(见附件1、2、3、4)
2、各二级学院争先创优先进集体、个人初审名单表(见附件5、6)
(三)报送要求
1、申请表请以纸质形式报送。
2、初审名单表请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送。电子邮箱地址:uccyao@163.com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