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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院首届摄影大赛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19 00:00:00


学院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展示我院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文化鉴赏品位,拟将举办全院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比赛以魅力城科、和谐校园为主题,可围绕校园风景、人物采风、精彩活动等场景进行构思,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突出艺术性和创意性,能充分体现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优美的校园环境。


二、主办: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承办:学生处  办公室 


协办:校团委、学生会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新闻中心、院报编辑部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旨在描绘校园优美风光,精彩活动场面,表达积极向上的人文风貌。要求画面清晰、主题鲜明、富有艺术美感。2、彩色、黑白、反转片、数码照片(数码照片不得改变原影像面貌),均可参赛。参赛作品限7寸,不要装裱但请妥善包装好。每人最多送10幅作品,并提交参赛作品数字文件,要求必须为TIFFJPG格式。


3、认真详实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


4、使用传统相机者须自留底片,如获奖后按要求提交底片供统一放大冲晒。


5、使用数码相机者必须自留数码照片原始文件,如使用电脑软件处理、合成者,必须在参赛表格中说明,数码照片不少于500万像素。


四、评分标准


1、主题内容(50分)


1)主题明确,内容真实,文字说明紧扣主题(20分);


2)独特的摄影视角,用创新的立意去诠释摄影的主题(10分);


3)情景动人,事迹感人,能引起读者深度的思考(20分)。


2、作品技术(50分)


1)构图清晰,取景、构图、光线技巧娴熟(20分);


2)作品中能体现摄影的技术功底,具有特殊启发性意义(10分);


3)具有较高的可观赏性和艺术表现能力(10分);


4)体现瞬间精华,熟练运用摄影手段抓住体现人物或事件场景本质特征的瞬间(10分)。 


 


五、奖项设置


作品奖:按类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优胜奖:若干,所获奖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一等奖:200/


二等奖:100/


三等奖:50/


类别:1、校园建筑、景观类;2、教学科研类(含环境设施、科研活动、成果展示);3、名师风采类;4、学生风采类(含文体活动);5、其它类。
   
六、作品征集


1、即日起有意者根据大赛主题及要求准备好参赛作品。


2、收稿时间:420日至426


3、收稿地点:教研楼团委办公室,二教新闻中心、院报办公室


七、有关说明


1、获奖作者领奖时需凭身份证、作品原底片(数码相机提供CD-R)领奖。


2、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编辑画册、宣传品、影视节目、展览、网站、出版物等),不另付稿酬。


3、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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