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学院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展示我院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提高学生文化鉴赏品位,拟将举办全院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比赛以“魅力城科、和谐校园”为主题,可围绕校园风景、人物采风、精彩活动等场景进行构思,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突出艺术性和创意性,能充分体现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优美的校园环境。 二、主办: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承办:学生处 办公室 协办:校团委、学生会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新闻中心、院报编辑部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旨在描绘校园优美风光,精彩活动场面,表达积极向上的人文风貌。要求画面清晰、主题鲜明、富有艺术美感。2、彩色、黑白、反转片、数码照片(数码照片不得改变原影像面貌),均可参赛。参赛作品限7寸,不要装裱但请妥善包装好。每人最多送10幅作品,并提交参赛作品数字文件,要求必须为TIFF或JPG格式。 3、认真详实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 4、使用传统相机者须自留底片,如获奖后按要求提交底片供统一放大冲晒。 5、使用数码相机者必须自留数码照片原始文件,如使用电脑软件处理、合成者,必须在参赛表格中说明,数码照片不少于500万像素。 四、评分标准 1、主题内容(50分) (1)主题明确,内容真实,文字说明紧扣主题(20分); (2)独特的摄影视角,用创新的立意去诠释摄影的主题(10分); (3)情景动人,事迹感人,能引起读者深度的思考(20分)。 2、作品技术(50分) (1)构图清晰,取景、构图、光线技巧娴熟(20分); (2)作品中能体现摄影的技术功底,具有特殊启发性意义(10分); (3)具有较高的可观赏性和艺术表现能力(10分); (4)体现瞬间精华,熟练运用摄影手段抓住体现人物或事件场景本质特征的瞬间(10分)。 五、奖项设置 作品奖:按类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20名,优胜奖:若干,所获奖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一等奖:200元/名 二等奖:100元/名 三等奖:50元/名 类别:1、校园建筑、景观类;2、教学科研类(含环境设施、科研活动、成果展示);3、名师风采类;4、学生风采类(含文体活动);5、其它类。 1、即日起有意者根据大赛主题及要求准备好参赛作品。 2、收稿时间:4月20日至4月26日 3、收稿地点:教研楼团委办公室,二教新闻中心、院报办公室 七、有关说明 1、获奖作者领奖时需凭身份证、作品原底片(数码相机提供CD-R)领奖。 2、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编辑画册、宣传品、影视节目、展览、网站、出版物等),不另付稿酬。 3、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
六、作品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