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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23 00:00:00

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学院各二级部门:


2010年即将结束,为客观、公正、准确评价全院干部和教职工的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促进我院更快更稳健地发展,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0年12月23日—至2011年1月14日期间组织教职工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正总结出成绩、工作的亮点和存在的不足。


(二)鼓励先进、表彰先进,体现学院励志进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三)发扬成绩,汲取教训,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长办公会成员担任,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计划,拟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解决考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审查考核结果,接受申诉等。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的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


(一)中层干部考核: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二)教师考核: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三)辅导员考核: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四)职工考核: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五)工勤人员考核参照《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职工年度考核(试行)》执行,具体考核细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拟定后于12月31日前报人事处备案。


五、时间安排


(一)评教小组成员确定:各二级学院于2010年12月26日前将各班级评教小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


(二)各二级学院于2010年12月26日前将辅导员所带学生名单及学号报人事处。


(三)学生评价教师、辅导员:各二级学院、人事处于2011年1月7日前完成学生评价教师、辅导员工作。


(四)工作总结、二级单位内部述职:2011年1月7日前完成二级单位内部的述职、自评互评、二级单位领导评,并将本单位教职工总结材料打印稿、电子稿、考核得分汇总表交到人事处,自评互评原始表、领导评价原始表送人事处存档。其中,处级干部总结材料2000字以上,其他教职工总结材料1500字以上。


(五)各二级单位于2011年1月7日前将参加中层干部考核的教职工代表名单报人事处。


(六)2011年1月10日—1月12日组织中层干部述职报告会。


(七)请学生处于2011年1月7日前将学生处对辅导员的评价分报人事处。


(八)人事处于2011年1月14日前汇总考核成绩。


(九)根据考核成绩与比例,人事处将考核情况及优秀教职工名单、不合格教职工名单报院长办公会。


(十)2011年1月19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及表彰工作。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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