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代码:12616
据新华社19日电 记者19日从教育部获悉,为积极有效应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教育部提前召开了2009年全国高>鸵倒ぷ骰嵋榻薪艏倍焙腿娌渴穑路⒘擞Χ缘鼻靶问频淖盼募�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教育系统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措施之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服兵役。从2008年起,国家征兵的重点转向各级各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这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实现科技强军、人才强军的重要战略举措。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提前预征。对2009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5、6月份提前进校预征的办法。
(二)返还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返还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三)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四)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具有本科学历并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来自腾讯.大渝网)